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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客户告鉴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请仔细审阅。

关于在本公司开立账户以便通过市场进行投机及/或购买丶及/或卖出,客户须确认已了解下述有关杠杆交易的因素,以及提供给客户的风险披露声明。

1. 交易仅适交易仅适用于专业机构或人士,其财力可以承受也许超过保证金的损失。

2. 尽管报价或价格是由许多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提供,这两者可能因为市场不流动性而有所差异。许多电子交易设施是由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来支持进行交易下单丶执行以及匹配。与所有设施和系统一样,它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丶市场银行及/或金融机构设定的责任限度。这些限度可能不尽相同。

3. 本公司的保证金政策,以及执行交易的机构/清算所的政策可能要求客户提供追加资金以便维持其保证金账户,客户有义务满足这类保证金的要求。否则将有可能带来单子的清盘及相应的损失。本公司亦保留拒绝接受订单的权利或提供市场对冲。

4. 在某一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可能不仅不同于银行同业市场的交易,也不同于在其他电子系统的交易。如果客户在某一电子市场从事交易,客户将面临与该系统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件及软件的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客户的定单难以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或根本不执行。

免责条款:

(a) 国际互联网故障:

由于本公司不能控制信号强度,信号通过互联网的接收和路由器,客户设备的结构或联接的可靠性,本公司不对互联网上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

(b) 市场风险和网上交易:

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其并非每个人都适合。请参照客户合约书了解风险详情。不论网上交易多么方便或有效率,它并不降低交易的风险。

(c) 密码保护:

客户必须将密码保密存放,确保第三者无法取用交易设施。客户同意对所有经电邮传送的指示和对所以经由电邮丶口头或书面向本公司发出的指示确实负责,即使是由第三者发出,这些指示已和客户密码和账户号码认证,根据本公司的判断,相信是客户表面授权。本公司并没有责任对这些指示或表面权限进一步查询,也没有责任因为依据这些指示或表面权限所采取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d) 报价错误:

当某些报价或成交价发生错误时,本公司将不为此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错误负责。这些错误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员的错误报价丶非国际市场价的报价(如  CME、NYMEX  交易所等),或是任何报价错误(例 如:硬件丶软件或网络的问题,或是由第三者所提供的错误数据)。本公司不需要为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负责。下单时需预留足够的时间执行订单和系统计算所需保证金的时间。本公司不会对由于系统没有足够时间执行订单或进行运算所产生的保证金丶账户结余或账户仓位负责。上文不得视作内容尽列,一旦发生报价错误或执行错误,本公司保留作任何更正或调整的权力,任何有关报价与成交错误的争执只能由本公司完全自主决定解决。若因此带来任何损失丶损害或责任,客户同意予以赔偿使本公司不受损害。

(e) 套戥:

互联网丶网络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机会造成在本公司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套戥」及「切 汇」,或因网络联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客户直接进行买卖的交易市场中。本公司不容许客户在本公司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依靠因价格滞后带来的套戥机会所进行的交易有可能被撤销。本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或核准所有下单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本公司可完全自主解决因套戥或操控价格而产生的纠纷。本公司保留扣起提款的权利直至以上的问题能够解决。在此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将不会损害或令本公司对客户和其职员放弃拥有的任何权力或赔偿。

(f) 价格丶订单执行及平台操控:

本公司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其价格丶执行及平台进行操控。若本公司怀疑任何账户从事操控,本公司保留对账户进行调查及复核的权利,并从涉嫌账户中扣除由相关活动所赚取的盈利款项。本公司保留对相关账户进行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对于涉嫌从事操控的账户,本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对下单进行核准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对于由套戥以及/或操控所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公司完成自主决定。本公司可酌情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此处所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并不免除或损害本公司对客户和其职员拥有之权利或赔偿,所有均为明确保留的权利或赔偿。

5. 如果客户将交易授权或对其账户的管理交予第三者(下称「介绍人」),不论是以自主权或非自主权的方式,本公司将绝不对客户作出的选择负责或对此作出任何推荐。本公司不对有关交易介绍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 本公司不对因为交易介绍人的行为而对客户带来的损失负责; 本公司不对交易介绍人的运作方式作出任何隐含或直接的支持或批准。如果客户授权客户介绍人管理其账户,客户自己承担风险。

6. 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他任何非本公司雇员处获得的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交易的准确性及完备性。(请参阅介绍人披露)。如果介绍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任何关于交易的信息或建议,本公司将决不对客户因使用上述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各第三者,包括出售交易系统丶课程丶研究或推荐的出售人可能或未受政府机构的监管。

7. 所有客户必须意识到任何回报保证均非法。此外,本公司不对任何本公司丶其雇员及/或关联人作出的指称或保证负责,除非有文字记录。

8. 客户于账户所作的任何贵金属交易合约一律以现金结算。本公司不会因应任何交易合约,向客户提供该交易合约上列明之贵金属。

9. 本公司进行任何交易合约时,可作为任何人士的代理人进行买卖。本公司本身、或其代理人、或雇员有权为客户的未平仓合约订立相对合约。

10. 当本公司作为任何人士的代理人时,有权向该些人士披露客户的持仓量。

11. 客户应注意并接受有关作出/执行指令的所有规定丶缴存保证金要求丶交易规则以及时间表丶或本公司规定的有关在线互联网交易协议其他事项。

12. 本公司不对打字错误(例如但不限于错误的大数字报价)因此造成的账户余额负责。本公司保留对有关账户进行必要调整的责任。

介绍人披露

本公司并不监管介绍人的活动,不对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承担责任。本公司和介绍人相互完全独立。本公司和介绍人直接的协议并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关系。介绍人不是本公司的代理人或职员。

1. 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本公司的账户是由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可以访问客户的个人资料及其他有关的客户在本公司账户交易活动的数据。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本公司的账户是经介绍人引荐而来,则介绍人将有权进入客户的本公司账户,但介绍人不得以客户的本公司账户从事交易,除非客户通过授权协议授权介绍人代表客户交易。

2. 客户理解并确认本公司可能对介绍人引荐客户给予报酬,此类报酬可能按照每笔交易或其他方式给予。

3. 由于交易存在高风险因素,因此只有真正的“风险”资金可以用于该等交易。

4. 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很多出售交易系统丶课程丶程序丶研究或建议的第三者不受政府监管。

5. 如若客户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丶课程丶程序丶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会带来交易盈利,客户在此确认丶同意和理解所有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丶程序丶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损失风险。此外,客户在此确认丶同意和理解所有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丶程序丶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并不一定带来盈利,避免风险或限制风险。

6. 如果介绍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本公司绝不对客户使用该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

7. 客户确认本公司及与其相关的任何人未就客户账户未来的盈亏作出任何承诺。客户明白交易有很大的风险。

8. 本公司会在新客户开立账户时提供风险披露信息,客户必须仔细阅读这些信息,不得倚赖任何源出别处的相反意向信息。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已阅读及理解本公司的风险声明。

9. 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他任何非本公司雇员外获得的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10. 本公司不负责或担保介绍人所提供之服务。由于介绍人不是本公司的职员,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享用其服务前验证丶严格评估该介绍人。

11. 客户的任何指令将在有关市场直接得到执行,或通过任何介绍人间接执行,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通知客户。本公司不对任何介绍人的任何行为丶过错丶疏忽丶委托或过失负责。

客户协定

1. 约束效力

本协议(包括风险披露声明丶客户告鉴丶本客户协议以及开户申请)将持续有效,并包含客户任何时候在本公司开立或重新开立的所有账户,不论任何本公司或其他继承人丶转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士变动。如果发生合并丶兼并或其他变动,本协议(包括任何授权)将适应本公司或其他继承人或转让人的利益,并对客户及其/或其遗产继承人丶委托人丶管理人丶法定代表和转让人具约束力。客户在此批准本协议日之后与本公司发生的所有交易,并同意客户与此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

2. 协议接受

仅当本公司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本公司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本公司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 账户清偿与欠款偿付

如发生下列情况:

(a) 客户死亡或司法宣定无能力;

(b) 客户申请破产,或选派托管人,或客户自动地或被动地进行任何破产或类似的诉讼;

(c) 扣押客户在本公司开持的任何账户;

(d) 保证金不足,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

(e) 客户未能向本公司提供任何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信息;

(f) 任何其他本公司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 化,本公司有全权酌情决定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

- 用本公司代为客户保存或控制的资金或财产来抵偿客户对本公司负有的债务;

- 买卖任何为客户持有的单子;

- 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订单。

4. 风险承担

客户承担投资于杠杆或杠杆的交易的投机性,涉及高度风险,只适用于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证金较低,但价格的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他方面承担交易的风 险,客户同意不就因循本公司或其雇员丶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本公司的责任。客户认识到保证交易的盈利或不受损失是不可能的。客户承认其未从本公司,或其他任何代表人,或介绍人,或其他客户与之打交道以进行本公司交易的实体之外获得这类保证,并且未根据任何上述保证来订立本协议。

5. 价格变动风险

如果客户指示本公司交易:

(a) 任何由于价格变动带来的盈利或损失将完成由客户承担;

(b) 本公司被授权按当时市场通行的价格基础上由其独立行使酌情权确定的价格将客户账户的资金换出或换入用作追加保证金。

6. 本公司的责任

本公司将不会负责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丶电力短路或任何其他本公司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因素带来的指令传输的延迟。本公司将仅对直接因为本公司的过失丶蓄意过错或欺诈造成的行为负责。由本公司按本协议雇用的任何介绍人或其他参与人的过失所引起的损失,本公司将不负责。

7. 报表与确认

订单的确认和客户的账户报表将被视作正确丶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除非客户在收到本公司平台或其他方式送达报告一日之内立即作出反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互联网上登入以便随时查阅其账户。

8. 通讯联络

报告丶报表丶通知及其他通讯可能送达至客户的电子邮件丶申请表上的地 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讯联络,不论是邮寄丶电邮或其他方式,一旦投入有关行政机构,或经发送机构收受,即被认定已由本公司传出,且被认定已送达客户本人,不论客户是否实际收到。

9. 保证金存款和提款安排

客户须向本公司提供并维持由本公司所不时订定的保证金金额。本公司可能在任何时候改变保证金要求。客户同意当本公司作出要求时补充资金,并迅速以本公司所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要求,而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丶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在完全理解本公司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存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使用刚存入的保证金作为新单子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为追加的保证金。客户同意承担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而面临强制平仓的损失,其损失可以超过客户最初投入的初始保证 金。本公司可能在任何时间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清算客户的账户,即使本公司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该权利。任何本公司过去的保证金要求均不妨碍本公司不需通知而提高上述保证金要求。客户有权随时通知本公司提取指定的可用现金结余,客户同意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丶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本公司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提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收到所提取的金额。客户同意不追究本公司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自身提款要求所引起的责任。客户确认一旦下达提款要求,本公司将实时从客户账户中扣除该款额。

10. 联名账户

如超过一个自然人作为客户执行本协议,这些自然人同意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协议的责任。开立联名账户,每一账户持有人必须在身分证明档副本上签 署,该签名样本会用作核对之用。另外,提款丶更改数据或结束账户必须填写由本公司提供的表格,并由各账户持有人签署及交回有关表格。

联名账户由超过一位账户持有人持有(下称「联名账户持有人」):

(a) 在本协议下的责任及义务将被视为共同和个别全责承担,而任何有关客户之称谓,将应用于每一位联名账户持有人;

(b) 确认有权独立或本协议处理帐户,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交易并收取所有有关帐户的信函和文件;

(c) 有权代表账户收取或提取钱款或存入款项;

(d) 执行有关账户的协议及与本公司全权进行交易。本公司有权要求账户各方将账户事宜采取联合行动。本公司就有关账户所有未偿还债务拥有对各联名账户持有人个人或共同账户的权益的追索及控制 权。如果一方或多方共同账户所有人死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出示死亡证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费用将从账户中扣除。每一共同账户所有人假定拥有平等份额。

11. 豁免或更改

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不可被豁免或更改,除非豁免或更改是以书面形式且由客户和本公司授权的主管共同签字。任何协议双方的交往过程,或因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在任何情况或一系列情况下未能坚持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可间接解释为权利的放弃或更 改。任何口头协议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认或执行。

12. 终止

本协议将始于有效直至终止,而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只要届时客户不持有未平仓的单子,不对本公司负有任何债务,且本公司实际收到书面终止通知,或任何时候本公司向客户传递书面终止通知,由发出通知当天收市时开始生效,终止本协议将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协定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解除客户引起任何欠款的责任。客户可给予本公司不少于七个营业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本公司可随时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客户终止本协定。在本协议终止前订立的交易,都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协议终止后,客户根据本协议对本公司作出的保证丶承诺继续有效。

13. 赔偿

客户同意,如果因为客户未能完全与及时履行其承诺或因其声明或保证并不属实或正确, 而给本公司带来了任何债务丶损失丶损害丶成本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将对此向本公司,其有关机构丶雇员丶代理人丶继承人及转让人予以赔偿并使之不受损 害。客户同时同意立即支付给本公司在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文时带来的损害丶成本与费用,包括律师费。此外,假如损失来自

(a) 客户的行为: 客户或授权人的行动或他们的遗漏;

(b) 伪造签名: 所有帐户或本协议有关文件上的伪造签名或未获授权的签名;

(c) 故障:系统故障丶设备故障或系统中断或系统脱供(不论是客户或是本公司的设备);

(d) 延迟: 在实施任何指示时发生之延迟丶故障或错误; 和

(e) 资料: 从客户收到的不正确或不全的指示,本公司均不会负上任何责任或赔偿损失。

14. 交易推荐

客户承认:

(a) 任何推荐及信息,尽管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信息来源,有可能基于某经纪人,故这类信息并不完备或未经确认;

(b) 本公司不就提供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或交易推荐的准确与完备性作出任何保证,其不对此负责。

15. 客户声明与保证

客户声明并保证:

(a) 客户头脑健全丶到达法定年龄丶具有法律能力;

(b) 仅客户与及或其联名账户持有人享有对客户账户的利益;

(c) 客户在此保证不论此后任何相反的裁决,除了(a)所述,客户有足够能力进行任何交易。

(d) 所有此协议信息部份提供的信息均至本日期止真实丶正确和完备,客户将迅速通知本公司任何讯息变化。

16. 财务讯息

披露客户声明并保证向本公司披露的财务资料准确地表达客户目前的财务情况。客户进一步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净值时,资产与负债已被仔细计算,并将负债从资产中扣减来确定客户在财务数据中提供的净值。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资产价值时,客户包括了现金及/或现金等值品,以及可流通的证券丶自有房产(不包括基本住所)丶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及其他有价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负债时,客户包括了应付银行的本票丶应付亲属的本票丶应付房产抵押贷款(不包括基本住所)及其他债 券。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流动资产时,客户仅包括能迅速(一天时间以内)变现的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其已非常仔细地考虑了其个人资产中可为风险资本的部分。客户保证并声明风险资本是客户愿意承担风险的金额,即客户愿意将其投入风险之中,且即使损失也不会对客户的生活方式带来任何改变。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以致降低客户的净值丶流动资产及/或风险资本,客户同意立即告知本公司。

17. 不保证盈利或限制损失

客户保证及声明其未有与客户的介绍人或任何本公司雇员或代理人就本公司账户的交易签订任何单独协 定,包括任何保证其账户盈利或限制损失的协议,客户同意其有责任以书面形式立即告知本公司任何此类协议。此外,客户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账户的声明有异于客户从本公司获得的表述,客户同意以书面形式提醒本公司注意。客户理解其必须在执行每项交易之前给予授权。

18. 录音

客户同意并承认所有客户与本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的涉及客户账户的交流可能被以电子方式录音。客户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户或本公司的纠纷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誊本作出证据。客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定期根据其定立的营业程序删除这类录音。

19. 协定修改

客户理解丶确认并同意本公司可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本公司会把这些修改或变更在本公司网站公布通知客户。客户应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此约束。

20. 权利转让

本公司可在未经客户之事前同意或批准,将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之权利或义务授予任何人。

21. 高风险投资

除这项协议所载标准披露外,客户应注意以保证金为基础的贵金属交易是金融市场上最具风险的投资方式之一,且仅适合于有经验的投资者和机构。在本公司开立的账户允许客户以高的杠杆比例进行交 易。鉴于存在损失全部投资的可能性,在交易市场进行投机的资金必须是风险资金/本,其损失将不会对客户个人或机构的财务状况产生太大影响。如果过去客户只曾投资于低风险的投资工具,客户可能有需要在正式买卖前学习。客户需要认识到假如在交易时市场走势并不如客户所预料时,客户有可能损失所有存放在本公司作为初始保证金的资金。如果客户希望继续客户的投资,客户必须确认客户的资金是纯风险资金/本,这些资金的损失并不会危害到客户的生活方式或损害客户未来退休计划。此外,客户完全明白投资的性质和风险,客户在投资时承受的损失不会影响到第三者。

22. 电子邮件确认

若客户的电邮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通知本公司有关更改。

23. 地址确认

若客户的通讯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通知本公司有关更改。

24. 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账单

客户在此同意,作为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替代,客户的账户信息与交易确认可经由本公司平台提供 - 客户将通过本公司的平台登入账户查阅其账户信息。本公司将公布客户的所有账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的账户活动报告。账户信息可于客户每一笔交易完成后不超过 24 小时之内获得更新。在客户的网上账户公布其账户信息将被视为交了交易确认和对账单。任何时候,账户信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丶买卖价格丶使用的保证金丶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丶盈亏报告丶以及所有单子和未完成下单指令,客户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终止本项同意。

25. 私隐政策

本公司的私人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人)条例保护客户权益,便利客户开设和维持账户。本公司忠诚地为客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出一个保密的监控。除了得到法律批准,本公司绝对不会把任何非公开性的数据予任何个别人士。当客户在本公司开立或维持一个交易账户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只会作公司的内部商业用途,例如评估客户在财务上的需要,处理客户的交易及其他要 求,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务及按监管程序需要确认客户身份。本公司需要客户提供以便运作的数据报括:

(a) 有关本公司的账户申请表格以及其他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丶地址丶出生日期丶身份证号码丶资产以及收入数据等;

(b) 有关客户和本公司的事务数据;

(c) 有关客户调查报告公司的资料;

(d) 有关核实客户身份的资料,例如政府文文件丶护照或驾驶执照。

本公司只会把客户所提供的数据,有限地让和客户接触的雇员查阅,以便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和产品介绍。本公司也只授权与新账户申请时和信誉检查人员,才可以透过电子系统查阅相关信息。这些程序上的要求,都是为了保障客户的非公开性资料受到公开,保护客户的私隐。本公司也不会把客户的姓名和个人资料,销售或租借予任何人士。

26. 私隐政策本协议及其执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和解释;条文亦必须持续有效,效力覆盖客户在本公司开设或重新开设的个别及全部户口, 并对本公司丶其业权继承人(不论通过合并或其他方式)及客户的继承人丶遗嘱执行人丶遗产管理人丶遗产承受人丶法定代表及承让人具有约束力。本协定对客户的遗产承办人或业权继承人与承让人(如客户为公司)具有约束力。

27. 若发生任何争议,客户同意以本公司的记录(包括电子记录)为准。

28. 如客户死亡或被清盘(如客户为公司),户口内所有未平仓合约被视为被撤销。

29. 本协议及其下的所有权利丶义务及责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辖,并须据之诠释。双方同意就本协议的纠纷,须按照香港法律及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中文译本仅供参考,文义如与英文版本产生歧异,一律以英文版本为准。